【挪用款項】指風水師挪用款項買車買樓 商人妻子稱被挪用逾2802萬入稟索償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04/13 15:23

最後更新: 2023/04/13 16:5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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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資料圖片)

商人早前入稟指被風水師誤導下簽訂「風水文件」借出款項,其妻日前入稟高院,指風水師要求她交出總值逾405萬元勞力士及珠寶金飾,放置於黃大仙廟祈福。商人妻子指風水師另涉串謀公司誘使她支付共逾1,698萬元,用作購買物業、名車及電單車車位。商人妻子指遭風水師及其所涉公司涉挪用共逾2,802萬元,要求歸還財物或同等款項,並要求法庭頒令其以信託持有有關財物,並須作出賠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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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份入稟狀原告為方敏(譯音)及Veda Capital Limited;答辯人分別為李振邦(譯音,洋名Bruce)、Kuraishisu Empire Holdings Limited、Billion Target Holdings Limited 、Rydu Limited、Iron Man Limited、Master B Media Corporation Limited及周妮佩(譯音)。

入稟狀指,約於2022年1月,答辯人李振邦表示為令原告方敏得到好運,須由李將方的個人財物放置於黃大仙廟用作祈福,原告遂將1隻勞力士錶、一些珠寶及金飾交給李,總值逾405萬元,其後李未有歸有物品。

李另與首3名答辯人公司串謀挪用屬於原告公司之3輛車,包括本田、平治房車及法拉利,原告要求索償306.4萬元。答辯人公司另協助李挪用原告逾149萬元,購買包括賓利及電單車共3輛車。

入稟狀續指,李與其餘兩間答辯人公司及周,誘使方支付多筆款項,用作購買3個位於元朗壆圍、意花園及西貢的物業,另購入1個內地物業和畢架山一號多個電單車車位,涉款共逾1,548萬元。方指李並非替其購買有關物業,亦沒有將挪用之款項歸還。

原告方又指李涉挪用方共376萬元,分別用作購買中港車牌、投資股票及功夫學校。原告公司另向李預支10萬元,用作裝修其住所,方亦向李借出6.4萬元,作為支付其助手薪金,惟李並沒有歸還款項。

入稟狀指,原告多次要求答辯人還款及歸還所涉財物或款項不果,指答辯人挪用有關財物及款項,要求法庭頒令答辯人只以信託形式替原告持有,並須交代帳目,要求歸還財物或同等款項,並須作出賠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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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